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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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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KC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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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KC認證
為了使消費者能更清楚地瞭解所購買的產品上標示的認證標誌,以及減輕產品生產廠家負擔的各種認證費用,韓國技術標準院(KATS)2008年8月20日宣佈將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認證系統KC(Korea Certification)認證。該計畫自2009年7月起,在知識經濟部率先施行,預計2010年末擴大施行到所有部門。 KC標誌的實行計畫如下:2008年12月:修改《國家標準基本法》及其施行令; 2009年7月: 知識經濟部開始實行和採用國家統一KC標誌; 2009年1月~2010年12月:修正與標準認證相關的法律; 2011年1月:將KC標誌應用到所有認證中。
韓國知識經濟部(MKE)於2008年8月25日宣佈,國家標準委員會將在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實行一個新的國家統一認證標誌,名為"KC Mark"標誌。
新標誌叫做KC Mark,代表Korea Certification。現行的13種強制標誌將被最終統一到這個新標誌下。
此舉措帶來的一個結果是,減少供應商在認證費用方面的支出,使韓國KC Mark逐步成為一個世界品牌的認證。但是有個缺點,最近剛剛頒佈的KCC標誌,將只能實行幾年而已,最終將被統一到這個新的KC標誌下。
實施計畫
2008年12月:國家基本法規與現行法令的更新
2009年7月:MKE開始執行國家統一標識
2009年1月--2010年12月:改善與認證標準相關的法規
2011年1月:完成國家統一標誌到所有強制認證
產品目錄
KC Mark Certification Products List(KC認證產品目錄)
根據《韓國電氣用品安全管理法》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電氣用品安全認證分為強制性認證及自律(自願)性認證兩種。
強制性認證是指:屬於強制性產品中的所有電子類產品必須獲得KC Mark認證後才可以在韓國市場上銷售.每年需要接受工廠審查和產品抽檢測試。
自律(自願)性認證是指:屬於自願性產品中的所有電子類產品只需測試獲得證書,不需要接受工廠審查。證書有效期為5年。
審查要求
KC認證工廠審查首次審廠要求:
韓國安全法規定在接受申請之後,授權之需要對工廠進行首次工廠審查。按照安全法的要求專案,對工廠的品質控制系統進行初步的評估,涉及的方面有以下幾個:
工廠應按照產品認證實施規測和工廠品質保證能力要求生產與經認證機構確認合格的樣品一致的認證產品。根據韓國安全認證相關的法律和韓國產業技術試驗院(KTL)的有關規定,貴工廠應有以下的檔化的程式或規定,內容應與工廠品質管制和產品品質控制相適應:
1) 產品變更控制程式(例:認證產品變更申報得到認證機構的批准後,該當部門應嚴格按照得到批准的變更內容制定相應的技術檔發放到相關部門以正確實施認證產品的變更。未獲批准的變更,不能在變更產品上施加認證標誌。)
2) 檔和資料控制程式
3) 品質記錄控制程式{應包括記錄的保存期限至少為3 年(只需進貨,例行和運行檢驗記錄)}
4) 例行核對總和確認檢驗程式
5) 不合格品控制程式
6) 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程式
7) 內部品質審核程式
8) 工藝作業指導書 檢驗標準,儀器設備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程式工廠應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品質記錄,以證實工廠確實進行了全部的生產檢查和生產試驗,品質記錄應真實有效
9) 產品例行核對總和確認檢驗記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進貨檢驗/驗證記錄及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明
① 核對總和試驗設備定期進行校準或檢定的記錄;
② 例行核對總和確認(運行)檢驗記錄;
③ 生產線(車間)上的安全設備的日常點檢記錄;
④ 不合格品(進貨,例行和運行)的處置記錄;
⑤ 內部審核的記錄;
⑥ 顧客投訴就採取糾正措施的記錄;
⑦ 運行檢驗的不合格糾正記錄;
年度工廠審查要求:
在證書授權之後,認證機構每年會對工廠進行一次年度跟蹤審查,主要目的是查看工廠的品質控制系統的一致性,是否能夠持續符合安全法的標準。
年度工廠審查事項分為兩部分
1) 對品質檔,品質記錄,製造現場的相關內容的查看,要求和內容基本與初期審查一樣。
2) 需要確認工廠所有獲得KC Mark 授權的產品的一致性。根據產品的授權證書附頁(關鍵元器件清單),對認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材質,電路,結構等進行確認,看是否一致。
抽樣要求:
列入KC Mark 強制認證範圍內的產品到現在為止共有216 種,韓國安全法規定每年對所有種產品進行抽樣,故每種產品每年有一次抽樣。
抽樣方式是;
由工廠審查員在年度審查時進行,現場有生產或者有庫存時,審查員封樣,工廠3 個月之內將樣品送往指定位址。
為了使消費者能更清楚地瞭解所購買的產品上標示的認證標誌,以及減輕產品生產廠家負擔的各種認證費用,韓國技術標準院(KATS)2008年8月20日宣佈將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認證系統KC(Korea Certification)認證。該計畫自2009年7月起,在知識經濟部率先施行,預計2010年末擴大施行到所有部門。 KC標誌的實行計畫如下:2008年12月:修改《國家標準基本法》及其施行令; 2009年7月: 知識經濟部開始實行和採用國家統一KC標誌; 2009年1月~2010年12月:修正與標準認證相關的法律; 2011年1月:將KC標誌應用到所有認證中。
韓國知識經濟部(MKE)於2008年8月25日宣佈,國家標準委員會將在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實行一個新的國家統一認證標誌,名為"KC Mark"標誌。
新標誌叫做KC Mark,代表Korea Certification。現行的13種強制標誌將被最終統一到這個新標誌下。
此舉措帶來的一個結果是,減少供應商在認證費用方面的支出,使韓國KC Mark逐步成為一個世界品牌的認證。但是有個缺點,最近剛剛頒佈的KCC標誌,將只能實行幾年而已,最終將被統一到這個新的KC標誌下。
實施計畫
2008年12月:國家基本法規與現行法令的更新
2009年7月:MKE開始執行國家統一標識
2009年1月--2010年12月:改善與認證標準相關的法規
2011年1月:完成國家統一標誌到所有強制認證
產品目錄
KC Mark Certification Products List(KC認證產品目錄)
根據《韓國電氣用品安全管理法》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電氣用品安全認證分為強制性認證及自律(自願)性認證兩種。
強制性認證是指:屬於強制性產品中的所有電子類產品必須獲得KC Mark認證後才可以在韓國市場上銷售.每年需要接受工廠審查和產品抽檢測試。
自律(自願)性認證是指:屬於自願性產品中的所有電子類產品只需測試獲得證書,不需要接受工廠審查。證書有效期為5年。
審查要求
KC認證工廠審查首次審廠要求:
韓國安全法規定在接受申請之後,授權之需要對工廠進行首次工廠審查。按照安全法的要求專案,對工廠的品質控制系統進行初步的評估,涉及的方面有以下幾個:
工廠應按照產品認證實施規測和工廠品質保證能力要求生產與經認證機構確認合格的樣品一致的認證產品。根據韓國安全認證相關的法律和韓國產業技術試驗院(KTL)的有關規定,貴工廠應有以下的檔化的程式或規定,內容應與工廠品質管制和產品品質控制相適應:
1) 產品變更控制程式(例:認證產品變更申報得到認證機構的批准後,該當部門應嚴格按照得到批准的變更內容制定相應的技術檔發放到相關部門以正確實施認證產品的變更。未獲批准的變更,不能在變更產品上施加認證標誌。)
2) 檔和資料控制程式
3) 品質記錄控制程式{應包括記錄的保存期限至少為3 年(只需進貨,例行和運行檢驗記錄)}
4) 例行核對總和確認檢驗程式
5) 不合格品控制程式
6) 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程式
7) 內部品質審核程式
8) 工藝作業指導書 檢驗標準,儀器設備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程式工廠應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品質記錄,以證實工廠確實進行了全部的生產檢查和生產試驗,品質記錄應真實有效
9) 產品例行核對總和確認檢驗記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進貨檢驗/驗證記錄及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明
① 核對總和試驗設備定期進行校準或檢定的記錄;
② 例行核對總和確認(運行)檢驗記錄;
③ 生產線(車間)上的安全設備的日常點檢記錄;
④ 不合格品(進貨,例行和運行)的處置記錄;
⑤ 內部審核的記錄;
⑥ 顧客投訴就採取糾正措施的記錄;
⑦ 運行檢驗的不合格糾正記錄;
年度工廠審查要求:
在證書授權之後,認證機構每年會對工廠進行一次年度跟蹤審查,主要目的是查看工廠的品質控制系統的一致性,是否能夠持續符合安全法的標準。
年度工廠審查事項分為兩部分
1) 對品質檔,品質記錄,製造現場的相關內容的查看,要求和內容基本與初期審查一樣。
2) 需要確認工廠所有獲得KC Mark 授權的產品的一致性。根據產品的授權證書附頁(關鍵元器件清單),對認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材質,電路,結構等進行確認,看是否一致。
抽樣要求:
列入KC Mark 強制認證範圍內的產品到現在為止共有216 種,韓國安全法規定每年對所有種產品進行抽樣,故每種產品每年有一次抽樣。
抽樣方式是;
由工廠審查員在年度審查時進行,現場有生產或者有庫存時,審查員封樣,工廠3 個月之內將樣品送往指定位址。
工廠審查時沒有生產或庫存時,工廠須於6 個月之內將指定樣品送往指定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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