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維國際認證集團◆
◆Sanwei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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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 專業 、 公平 、 公正
態度: 誠信 、 嚴謹 、 熱誠
標準檢驗局(Bureau of Standard,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係依據經濟部組織法成立之國家最高商品檢驗機關隸屬經濟部,主要任務為國家標準編修以配合經建計畫、工業政策執行商品檢驗,以提高產品之國際競爭力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推行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及環境管理系統,以提升我國品質保證及環境管理水準;辦理全國度量衡標準之劃一及實施及其他檢(試)驗服務。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 訂定的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的規範,凡經經濟部公告為應施檢驗之品目,不論是國內廠商生產製造或者是自國外輸入皆需經BSMI報驗檢驗合格,始得於台灣國內市場陳列銷售。
依商品性質及風險管理評估分為下列三種:
型式認可 - 逐批檢驗 ( Type Approved Batch Inspection, TABI )
商品經公告為應施型式認可之逐批檢驗項目,進口及內銷產品必須先取得標準檢驗局指定試驗室之試驗報告並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商品型式後,依規定於報驗前需先取得『商品型式認可證書』,取得證書後,方能以證書之影本辦理逐批檢驗方式報驗。
驗證登錄 ( Registration of Product Certification, RPC )
商品經公告為應施型式認可之驗證登錄檢驗項目,進口及內銷產品必須先取得標準檢驗局指定試驗室之試驗報告並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商品型式後,依規定於報驗前需先取得『驗證登錄認可證書』,取得證書後,方能以證書之影本辦理驗證登錄方式報驗。
符合性聲明 (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 )
商品經公告為應施型式認可之符合性聲明檢驗項目,其試驗應向標準檢驗局認可之試驗室辦理,經備妥相關技術文件,簽具符合性聲明書,並於商品上附加檢驗標識後即可上市販售。
備註:標準檢驗局表示,由於符合性聲明係由業者自行確保其產品符合標準,免除檢驗機關檢驗作業之介入,將產品上市前檢驗改為市場監督之管理方式,故該局將加強市場商品之抽驗及查核,以杜絕違規逃檢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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